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服饰有限公司超越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假发生产和销售的行为,其效力如何? 在此种情形下,服饰公司监事何某、刘某针对王某的行为可以行使何种职权?
服饰有限公司超越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假发生产和销售的行为,其效力如何? 在此种情形下,服饰公司监事何某、刘某针对王某的行为可以行使何种职权?
admin
2008-12-16
32
问题
服饰有限公司超越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假发生产和销售的行为,其效力如何?
在此种情形下,服饰公司监事何某、刘某针对王某的行为可以行使何种职权?
选项
答案
对王某对竞业禁止义务的违反,监事何某、刘某可以行使监督权,提出罢免王某经理职务的建议;他们也可以直接要求王某纠正自身行为。此外,在一定条件下,他们可以代表公司对王某提起诉讼。
解析
《公司法》第54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虽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6)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f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关于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中的行政许可行为,包括()
该医院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时,可以提出( )的复议请求。如果A市卫生局逾期没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下,可以( )提起行政诉讼。
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有()。
下列关于法律的基本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某国有企业以某私营公司未支付货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国有企业向某市政府发函,要求某市政府落实某私营公司的支付货款责任。某市政府复函,请贵企业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而后,某国有企业向法院起诉,请
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
2005年8月25日,澳门A公司给厦门B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B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澳门A公司没有
王某驾驶汽车时由于接听电话而闯了红灯,交警甲对其进行了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那么交警甲的下列行为正确的是()。
北京市出租车司机田某开车去石家庄,在石家庄市AK与保定市B区居民赵某的车相撞,因此发生纠纷并将赵某打伤石家庄A区公安分局对田某做出拘留15天、罚款500元,并赔偿赵某损失及治疗费用的处罚决定田某不服,他此时享有的救济途径是()
随机试题
为了保持骨牵引的有效性,牵引方向应()。
室内质控中建立质控图的均值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原则是
ARDS目前最主要的治疗是下列哪一项
牙周膜面积最大的恒牙是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个行政法规是()。
关于用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某县公安局在一日晚间接到群众举报称王某在家中赌博并从中收取场地费,遂到王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赌资700余元,麻将若干,用作赌注的珍贵字画两幅,淫秽书刊和录像带若干。于是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这批物品。王某要求在场的警察李某给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而李某认为王某违
软盘处于写保护状态时,其中记录的信息______。
A.Whyareclinicaltrialsdone?B.Whereareclinicaltrialsconducted?C.Whoshouldconsiderclinicaltrialsandwhy?D.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