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男和乙女相恋多年,后来乙得知甲是有妇之夫,非常气愤,遂把甲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青春费”。此时,甲下落不明。法院下列做法哪个是正确的?
甲男和乙女相恋多年,后来乙得知甲是有妇之夫,非常气愤,遂把甲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青春费”。此时,甲下落不明。法院下列做法哪个是正确的?
admin
2014-11-25
33
问题
甲男和乙女相恋多年,后来乙得知甲是有妇之夫,非常气愤,遂把甲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青春费”。此时,甲下落不明。法院下列做法哪个是正确的?
选项
A、裁定不予受理
B、判决不予受理
C、判决驳回起诉
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对起诉条件的理解和法院的文书适用。一、对有明确被告的理解。被告明确是起诉必须具备的条件,但是,被告下落不明不等于被告不明确。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对诉讼请求的理解。本题中的“青春费”是有可诉性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受理乙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故A项错误。不予受理适用的是裁定,不是判决,故B项错误。由于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起诉适用的条件是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故C项错误,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5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关于劳动关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该企业法人可以选择以下哪些程序处理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域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公司为宣传其“股神”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股神”软件是“股民心中的神灵”,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并称乙公司的软件“简直是垃圾”。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证券公司的下列行为,哪些是《证券法》所禁止的?()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关于民事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79题)
随机试题
手工钨极氩弧焊特别适宜于焊接()mm焊件的焊接。
不属于挂号室工作制度的是
患儿,见全身浮肿,面目为著,小便减少,面白身重,气短乏力,纳呆便溏,自汗出,易感冒,舌淡胖,脉虚弱。治宜()
对于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清求,索赔文件首先应该交由()审核。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有关应收票据(假定按月计提利息)资料如下:(1)2012年10月1日取得甲公司应收票据一张,票据面值为2000万元,票面利率是6%,期限6个月;2013年2月1日将该票据背书转让购进原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00万元,进项税额为3
心理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指()。
教师除了在校上课,还需要家访,组织和指导学生课外活动,体现了教师劳动的()。
()是指人们对他人的认知判断首先主要是根据个人的好恶得出的,然后再从这个判断推论出认知对象的其他品质的现象。
A、 B、 C、 D、 C因为当故选C.
TakingaNapduringtheDayMedicalexpertssaymostAmericansdonotget【51】sleep.TheysaymoreAmericansneedtorestf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