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村民陈某在耕田时拣到一头牛,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牛的主人来认领。半个月后,因陈某向李某借钱1000元,李某不知牛系陈某所拣,遂要求陈某用牛作为质押担保其按时还款。陈某即将该牛质押给李某。因陈某到期无力还款,李某将牛卖给邻村王某,用所得价款偿还借款。原来牛
村民陈某在耕田时拣到一头牛,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牛的主人来认领。半个月后,因陈某向李某借钱1000元,李某不知牛系陈某所拣,遂要求陈某用牛作为质押担保其按时还款。陈某即将该牛质押给李某。因陈某到期无力还款,李某将牛卖给邻村王某,用所得价款偿还借款。原来牛
admin
2014-02-08
23
问题
村民陈某在耕田时拣到一头牛,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牛的主人来认领。半个月后,因陈某向李某借钱1000元,李某不知牛系陈某所拣,遂要求陈某用牛作为质押担保其按时还款。陈某即将该牛质押给李某。因陈某到期无力还款,李某将牛卖给邻村王某,用所得价款偿还借款。原来牛是邻村张某的,张某在王某家见到该牛,认为是自己的牛,要求王某返还,因此,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陈某拣到牛并饲养的行为为无因管理
B、李某能够取得该牛的质权,理由为善意取得
C、王某能够取得该牛的所有权,理由为善意取得
D、王某应将该牛返还给张某
答案
1,8
解析
本题涉及无因管理、质权的善意取得、动产善意取得等问题。依《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陈某拣到丢失的牛,并牵回家中饲养,等待失主来认领,应为无因管理行为,故A选项正确。依《担保法解释》第84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陈某系基于无因管理而占有该牛,该占有为事实上的占有,不为合法占有,虽然李某并不知晓陈某的牛系拣来的,李某也不能善意取得质权,因为善意取得质权必须是合法占有,故B选项错误。由于李某不能取得质权,同时也不是该牛的所有人,该牛仍为遗失物,因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故王某不能对该牛取得所有权,故C选项错误。王某不能取得牛的所有权,因此,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牛,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N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经营一家大型酒楼,乙是甲的邻居,乙放暑假期间,甲请乙到其酒楼帮忙,并支付一定报酬。乙因业务不熟,不慎将在店中玩耍的邻家5岁幼童烫伤,现幼童家长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双方为北京人,2002年双方在北京登记结婚。不久甲方被派到美国留学,一直未回。2005年双方中断关系,乙方邮寄的信件均被退回,因此乙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托我国驻美使馆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但由于被告不在原居住地址,起诉状副本被退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的有关事项表述正确的有:()。
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一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杨某与胡某为夫妻。2003年,妻子胡某见五金行业有利可图,遂与杨某协商以个人名义申请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百佳五金制品厂。杨某提出以下意见,其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甲公司获得了一项发明专利,乙公司因为生产需要,以合理条件请求甲公司许可其使用该专利,甲公司迟迟末予答复,乙公司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强制许可使用该专利。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甲与乙订立赠与合同,约定甲赠给乙5000元钱,但是,要求乙在一个月之内每日来探望甲,甲先支付了2000元给乙,但是乙并没有遵守约定,从来不来看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甲企业是一个食品加工厂,甲企业独资开办乙企业生产食品包装。乙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管理部门发现甲企业实际投入乙企业的自有资金与乙企业的注册资金不符,但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5条第(7)项或者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数
丙是否可以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裁决乙公司应该赔偿丙公司的损失5万元,乙公司不服,可以以何种方式获得救济?()
王某将1间房出租给李某居住,双方订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1年之后,工某为取得更多的租金,对李某称自己家人要居住,与李某达成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但后来李某发现王某并没有自己居住房屋,而是以更高的租金出租给他人。对王某的这一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变构调节和化学修饰调节的共同特点是
人体被病原体侵袭后不出现或仅表现轻微症状但通过免疫学的检测可发现入侵者的抗体称为
用三棱针点刺出血,治疗咽喉肿痛的首选穴位是()
选择龙口位置时要考虑的技术要求有()。
下列各项属于会计核算方法的有()。
企业对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公安机关在行使紧急优先权时,对于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
我国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的原则是()。
设a1、a2、…、an满足,ai∈R,i=1,2,…,n,证明:方程a1cosx+a2cos3x+…+ancos(2n-1)x=0在内至少有一个实根。
A、Afteryou,please.B、Takecare.C、Thisway,please.D、Sure,Iwill.D本题考查对他人提出请求的回答。题目的意思是“他回来时您可以让他给我打个电话吗?”D项Sure,Iwill(当然,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