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肖特有音乐天赋,自16岁起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肖特有音乐天赋,自16岁起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22-03-12
31
问题
肖特有音乐天赋,自16岁起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及智力不相当
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及智力不相当
答案
B
解析
《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总则》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肖特7岁时受赠口琴1个,7岁应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赠口琴,赠与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故该行为无效,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N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6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3题)
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
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
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2010年卷三第15题)
何某死后留下一问价值六万元的房屋和四万元现金。何某立有遗嘱,四万元现金由四个子女平分,房屋的归属未作处理。何某女儿主动提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于是三个儿子将房屋变卖,每人分得两万元。现债权人主张何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2万元,并有借据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甲男在住院期间于2008年6月16日立下自书遗嘱。遗嘱中明确指定:甲的遗产“三间房屋”由配偶乙继承,20万元的存款由儿子丙继承。2008年7月9日,甲病愈出院。2008年8月15日,甲又将上述自书遗嘱进行了公证。之后,甲于2008年9月7日因病住院,并于2
随机试题
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主体和基础是()
下列哪项叙述不符合小儿急性阑尾炎的临床特点()(2000年)
既可以降低门静脉压力,又可保证肝门静脉血流的手术是
对金融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下列句中加下划线的字的意义和用法不同于其他三项的是()。
影响遗忘的因素有很多,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有()。
我国在发展对外贸易、吸收利用外资、对外技术交流工作中,都必须始终坚持()。
王某因出外经商下落不明满5年,王某的妻子李某向法院提出王某死亡的申请,王某的父亲不同意,向法院提出王某失踪的申请,则法院()。
TheBossesSpeakJohnStuartisanexecutiverecruitmentspecialistwhohasturnedtowriting.Theresultisthisbook,ba
ThenovelPrideandPrejudicewaswrittenbythefamouswomanwriter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