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
admin
2018-03-23
32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坐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坐垫费,丁公司拒绝。请回答以下问题。(2011年卷三第86—91题)
关于坐垫费和维修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方某应向庚公司支付坐垫费
B、丁公司应向庚公司支付坐垫费
C、丁公司应向戊公司支付维修费
D、戊公司有权将汽车留置
答案
A,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无因管理、留置权。坐垫是方某以其自己名义购买的,根据合同相对性,该费用应该由方某自己支付,故A项正确,B项错误。由于方某维修汽车的行为构成了无因管理,故其必要费用即维修费应该由丁公司支付,故C项正确。留置权的行使以合法占有标的物为前提,戊公司已经不再占有汽车,故其不能行使留置权,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V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甲、张乙和谢丙于2014年5月成立了一家从事蔬菜批发业务的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王甲出资16万,张乙出资4万元,谢丙出资2万元,王甲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人,合伙协议并没有约定如何分配利润与亏损分担。请回答下列问题。为了减少风险,谢丙想要成为有限合伙人,下列说
王甲、张乙和谢丙于2014年5月成立了一家从事蔬菜批发业务的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王甲出资16万,张乙出资4万元,谢丙出资2万元,王甲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人,合伙协议并没有约定如何分配利润与亏损分担。请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属于法律规定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甲房地产开发商将一栋房屋卖给了张某,随后又卖给了王某。后因周转资金的需要,甲房地产公司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因为房屋没有交付,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李某。根据上述内容,请回答下列问题。设甲房地产开发商和张某、王某签订合同后,都没有进行预告登记,甲将房屋抵
陈大和赵二合同纠纷一案,经A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法院判决赵二赔偿陈大的损失共计100万元。判决生效后,赵二故意拖延,迟迟不肯赔偿,陈大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二人达成和解协议,赵二一次性支付给陈大80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判决生效后一年,陈大向该
2010年8月1日,王刚起诉其子王小刚给付赡养费,案件由甲市A区法院一审作出王小刚每月给付王刚赡养费500元的判决。2010年12月8日,王刚又到乙市B区法院提交起诉状,诉称自己患有疾病,要求每月赡养费增加到1000元。乙市B区法院的下列做法,哪些是不正确
李某被张某打伤,遂起诉张某要求其支付医药费5000元。案件经A区人民法院一审,B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判决李某胜诉。后张某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C省高院裁定再审后,李某认为自己被打颜面扫地,遂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张某向自己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直角、钝角、锐角三人各出资10万元,成立了三角形有限责任公司。直角现在急需钱,于是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5万元的出资转出。后来钝角在没有通知直角的情况下,就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锐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经有关部门批准,甲出资8000万元设立了基金会法人,章程规定基金会经营所得利润用于援助艾滋病患者治疗疾病。章程还规定甲的妻子乙担任理事长,甲、乙任理事。后来乙决定将8000万元基金全部投入房地产行业,年获利1亿元。关于基金会法人的法律属性,下列表述哪些表述
速度公司是一家汽车制造商,拥有汽车“速度”的商标,张三是北京的加盟商,李四是沈阳的加盟商。王五在张三处购买“速度”汽车一辆,之后在沈阳长期使用,由于汽车刹车系统失灵,导致王五遭受人身损害。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事实一:2011年5月2日,张某急需用钱,遂和李某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某将自己的爱车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李某,当日交付汽车,李某于6月2日付清全部价款后所有权转移给李某,并且约定李某两年内不得转让,否则赔偿给张某50万元,双方依约履行了交付汽
随机试题
患者,女,30岁。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半年,妊娠3个月,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加重,治疗宜选用
下列请求事项中,属于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请求事项的是()。
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外来原始凭证的是()。
培训前期评估的环节包括()。
在“蚯蚓走迷宫”的实验过程中,当蚯蚓爬到安有电极的一边时就会受到轻微电击。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蚯蚓能够学会选择,爬向有食物、潮湿的暗室的一边,从这种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来看,它属于()。
发行国债时。政府委托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出售国债的方法称为()。
奠基者效应是指某生物种群中的少数个体因地理隔绝或其他原因,在与原种群隔离的条件下繁衍生息。虽然后代群体不断扩大,但整个种群的遗传信息均来自最初迁移的少数个体。奠基者效应造成族群遗传多样性较低,对环境适应性较差,容易被自然淘汰。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形是由奠基
设向量组α1,α2,α3线性无关,向量β1能由α1,α2,α3线性表出,向量β2不能由α1,α2,α3线性表出,则必有[].
CiscoPIX525防火墙能够进行操作系统映象更新、口令恢复等操作的模式是
关于集合类描述正确的是()。Ⅰ.集合类中容纳的都是指向Object类对象的指针Ⅱ.集合类容纳的对象都是Object的类例Ⅲ.只能容纳对象Ⅳ.只能容纳基本数据类型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