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

admin2018-03-23  32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坐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坐垫费,丁公司拒绝。请回答以下问题。(2011年卷三第86—91题)
关于坐垫费和维修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方某应向庚公司支付坐垫费
B、丁公司应向庚公司支付坐垫费
C、丁公司应向戊公司支付维修费
D、戊公司有权将汽车留置

答案A,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无因管理、留置权。坐垫是方某以其自己名义购买的,根据合同相对性,该费用应该由方某自己支付,故A项正确,B项错误。由于方某维修汽车的行为构成了无因管理,故其必要费用即维修费应该由丁公司支付,故C项正确。留置权的行使以合法占有标的物为前提,戊公司已经不再占有汽车,故其不能行使留置权,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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