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
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
admin
2018-03-23
36
问题
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51题)
选项
A、无权代理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效力待定
答案
A,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狭义的无权代理及其法律效力。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而无因管理则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无权代理不以行为人有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为条件,而无因管理却要求管理人须有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本题中,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得到王某的授权,却以王某的名义将货物出卖给刘某并收取了刘某货款,显然不是为了王某的利益,因此,张某的行为应为无权代理行为而非无因管理行为,故A选项正确而B选项错误。
《合同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据此,无权代理行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故D选项正确。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对于张某的无权代理行为,如果得到王某的追认,则张某与刘某所订立买卖合同的法律后果由王某承担。追认实际上等于补授无权代理人以代理权,此时经王某的追认,张某就取得了代理权,作为代理人的张某收取占有刘某的货款是合法的,自然不属于不当得利。如果王某不追认的话,该无权代理行为由张某自担其责,承担向刘某供货的责任,此时王某收取占有刘某的货款自然也不属于不当得利,故C选项错误。特别值得说明的是,本题是就司法部公布的答案做出这样的解释,尽管从合同履行的角度没有不当得利,但是,张某的行为确实抢走了王某订立合同的机会,就此而论,确有不当得利的嫌疑。所以,此题是存在不严谨之处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1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400万元,以自有的一批汽车提供担保,丙、丁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担保函,承担全部保证责任。现甲公司届期无力偿还乙银行贷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违约一案,在A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之后,乙公司发现新的重要证据,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在再审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的财产,乙无财产可供执行,但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丙对丁有到期债权。丙除对丁有到期债权外,只有与妻儿同住的住房一处,无其他财产。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甲乙双方发生遗产纠纷,甲向法院起诉,乙应诉答辩。在庭审过程中,乙主张起诉前双方曾在信件往来中就该合同纠纷约定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提出了相应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请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张某和吴某共同成立了一家从事外贸的X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过程中,在上海开了分公司,在厦门设立了子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吉林市甲公司与长春市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可以准许?(2003年卷三第65题)
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第44题)
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78题)
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79题)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50题)
随机试题
2008年10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10月8日将一头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12月6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流砂产生的条件为(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包括( )。
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形不包括( )。
某日,上证50ETF基金的价格为2500元,该标的执行价格为2450元的看涨期权属于虚值期权。()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的税率形式是()。
针对目前“大学生考证热”现象。你有什么看法?
下列属于期间费用的是()。
Whatexactlyisalie?Isitanythingwesaywhichweknowisuntrue?Orisitsomethingmorethanthat?Forexample,supposea
如今大学生的生活方式正在发生着变化。越来越多的学生课余时间足不出户,变成了宅男宅女(indoors-manorindoorswoman)。网络为学生打发课余时间提供了许多选择。各种校园快捷服务(on-campusservice),从送餐到洗衣服务,促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