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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6题)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6题)
admin
2018-03-23
16
问题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6题)
选项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动产交付、赠与合同。甲将藏书赠与乙,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此合同在双方达成协议之时即为生效,故AB两项认为合同无效是错误的。赠与合同中约定受赠人乙不得将图书转让给第三人,对于此约定通常认为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准确的。民法中所谓附条件中的条件是指未来的、不确定的、可能的、合法的事实,条件将来发生还是不发生,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都是不能决定的。本题中,约定受赠人不得将图书转让,就是对于受赠人行为的要求,赠与人做出这样的要求,一般是为了实现特定目的,因此,本题中的赠与应该理解为目的性赠与。民法理论认为,在目的性赠与中,当受赠人做了不符合该目的的行为时,赠与人不能请求受赠人履行约定的要求(如果是附义务的赠与则是可以要求受赠人履行的),可主张缔约目的不达而依据不当得利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在达成赠与合同并交付财产后,乙获得图书的所有权,故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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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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