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科研单位安排甲进行某科学项目研究,甲将研究成果汇集成册并由某出版社出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某科研单位安排甲进行某科学项目研究,甲将研究成果汇集成册并由某出版社出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22-09-02
33
问题
某科研单位安排甲进行某科学项目研究,甲将研究成果汇集成册并由某出版社出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著作权由甲所在的单位享有
B、甲所在的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对甲的成果进行使用
C、作品完成两年内,甲可以不经单位同意许可他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
D、甲与其单位可以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答案
B,D
解析
本题涉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2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柯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同时,甲和其所在单位还可以合同的方式约定著作权由其单位享有。此时,作者甲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甲所在的单位享有。其单位可以给予作者甲奖励。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f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3/78)
甲向大恒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到期未能归还借款,大恒银行向法院起诉甲乙二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关于诉的合并和共同诉讼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3/77)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甲在2
刘男按当地习俗向戴女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10万元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刘男即主张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3/18)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北京居民邵某购买邻居常某的二手汽车,过户后尚欠尾款6万元。常某催要无果提起诉讼,法院直接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诉讼过程中,邵某以汽车有质量问题为由起诉常某,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因案情简单,法院依职权将案什转为简易程序继续审理。受新冠疫情影响,双方当事人申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对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星煌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董事长吴某就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的投资之事准备召开董事会。因公司资金比较紧张,且其中一名董事梁某的妻子义在坤诚公司任副董事长,有部分董事对此投资事宜表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
随机试题
悲剧
下列哪些地带的战略业务单位要“亮黄灯”,采取维持原来投资水平的市场占有率的战略?()
下列出院病案整理、装订工作质量要求正确的是
一位服用了安定的精神病患者被送到医院急救,患者父母表示无力承担抢救费用。医生可以对发作期的精神病患者采取约束身体的措施性质是
当静脉穿刺时,病人感到局部疼痛并伴有肿胀,试抽回血,下一步处理是
直埋光缆线路工程中,下列情况中可以采用塑料管保护的有()。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闻一多在其理论文章《诗的格律》中提出诗歌的“三美”主张,下列不属于“三美”的是()。
当儿童改正了不认真做作业的行为后,家长取消了不准看动画片的禁令。这种做法属于()。
=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