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起诉与丈夫乙离婚,同时主张抚养小孩、分割房屋和存款。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以下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甲抚养小孩并分得房屋;乙分得存款及双方共同经营的杂货店;共同债务2000元由甲承担。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8

admin2013-11-05  26

问题 甲起诉与丈夫乙离婚,同时主张抚养小孩、分割房屋和存款。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以下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甲抚养小孩并分得房屋;乙分得存款及双方共同经营的杂货店;共同债务2000元由甲承担。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83题)

选项 A、调解协议的内容超出诉讼请求范围,法院不应批准
B、除杂货店的分割,协议的其他内容法院应当批准
C、调解协议将债务约定由一人承担违法,法院不应批准
D、除债务承担部分,协议的其他内容法院应当批准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院对于调解协议的审查。根据《调解规定》第9条的规定,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调解协议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法院一般不予直接干预;只在个别情况下,调解协议才可能不为法院所确认,根据《调解规定》第12条的规定,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2)侵害案外人利益的;(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本案中,甲与乙达成的调解协议中所涉及的解除婚姻关系、甲抚养小孩并分得房屋、乙分得存款及双方共同经营的杂货店、共同债务2000元由甲承担的约定并没有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也未侵害案外人利益,更没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所以都是能够得到法院确认与允许的。我们在做有关调解协议效力的有关题目的时候,只要牢牢按照《调解规定》第12条的内容来判断,应该就不会犯错误。这里再次提醒考生,《调解规定》对于司法考试而言十分重要,一定要给予足够注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5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