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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为法学院退休教授。陈某经过朱某同意之后将朱某的演讲录音资料整理为文字,汇编按体系整理出版,许某在该书专业术语用自己的理解与观点注释,陈某与某出版社达成协议约定由该出版社独家出版,现某网络平台未经许可发布电子版于网络,对此正确的是:(
朱某为法学院退休教授。陈某经过朱某同意之后将朱某的演讲录音资料整理为文字,汇编按体系整理出版,许某在该书专业术语用自己的理解与观点注释,陈某与某出版社达成协议约定由该出版社独家出版,现某网络平台未经许可发布电子版于网络,对此正确的是:(
admin
2022-09-02
33
问题
朱某为法学院退休教授。陈某经过朱某同意之后将朱某的演讲录音资料整理为文字,汇编按体系整理出版,许某在该书专业术语用自己的理解与观点注释,陈某与某出版社达成协议约定由该出版社独家出版,现某网络平台未经许可发布电子版于网络,对此正确的是:( )
选项
A、出版社侵犯了朱某著作权
B、出版社侵犯了陈某和许某的著作权
C、陈某、许某对朱某稿件进行注释应当征得朱某同意
D、网络平台侵犯了出版社的传播者权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汇编作品、演绎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1款第2项规定,“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朱某的演讲具有独创性,构成口述作品,可以授权他人对该口述作品行使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第15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陈某经过朱某同意以后将朱某演讲录音资料整理成文字,汇编并按体系出版,对内容的编排体现出独创性,因此构成汇编作品。对该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的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许某在陈某汇编作品的基础上用自己的理解与观点对专业术语进行注释,增加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因此构成演绎作品,对该演绎作品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24条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即构成合理使用的情形。许某对朱某的稿件进行注释。系出于个人学习、研究的目的,不具有商业动机或者将复制件向公众散发的情形。不会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朱某的合法权益,可以不经著作权人朱某的同意,因此,选项C错误。出版社出版的书籍的作者包括朱某、陈某、许某,但是出版社仅获得了陈某的许可。因此侵犯了朱某和许某的著作权,未侵犯陈某的著作权。另外,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网络平台未经许可将电子版上传到网络。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侵犯陈某、朱某、许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著作权法》第37条的规定,出版社作为邻接权人,享有版式设计权,但是《著作权法》并没有为出版者规定法定的传播者权,因此出版者并不享有传播者权,网络平台也不构成侵犯出版者的传播者权。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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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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