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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是A省某县一个农村的村民,他平时在村里偷偷摸摸,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宋某曾将本村村民翟某安装在电线杆上加工面粉用的电表偷走,送给本村的党支部书记姜某,电表价值120元;他将本村村民胡某卡车上的电瓶偷走,价值400元;他还在夜里潜入本村村民冯
宋某是A省某县一个农村的村民,他平时在村里偷偷摸摸,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宋某曾将本村村民翟某安装在电线杆上加工面粉用的电表偷走,送给本村的党支部书记姜某,电表价值120元;他将本村村民胡某卡车上的电瓶偷走,价值400元;他还在夜里潜入本村村民冯
admin
2013-12-13
27
问题
宋某是A省某县一个农村的村民,他平时在村里偷偷摸摸,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宋某曾将本村村民翟某安装在电线杆上加工面粉用的电表偷走,送给本村的党支部书记姜某,电表价值120元;他将本村村民胡某卡车上的电瓶偷走,价值400元;他还在夜里潜入本村村民冯某的家巾,偷走一只公鸡,自己回家炖吃了,公鸡价值25元。2012年3月,宋某和本村村民翟某打架,将翟某打成重伤,宋某害怕被处罚,村支部书记姜某给宋某出主意,让宋某逃往外地打工,宋某就逃往边境省份B省打工,2012年5月,宋某在B省因到一建筑工地偷钢筋被抓获,宋某如实交代了上述所有犯罪行为。
如果宋某在B省被抓获后。宋某在审讯过程中不仅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还向公安机关揭发了其同村李四多次盗窃巨额财产的犯罪行为及其窝藏地点,最后李四被抓获并被判处无期徒刑年,则宋某:( )
选项
A、成立坦白和一般立功
B、成立坦白和重大立功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
B,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检举揭发犯罪事实,如果被检举揭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属于重大立功。《刑法》第67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芷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选项BD正确。本题要特别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对自首和立功制度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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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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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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