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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胜公司生产的“全胜”牌鸭脖享誉当地,美食汇公司购人价值10万元的该品牌商品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美食汇公司接收到部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美食汇公司经过调查发现部分鸭脖是采用特殊食品添加剂泡制而成。美食汇公司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对全胜
全胜公司生产的“全胜”牌鸭脖享誉当地,美食汇公司购人价值10万元的该品牌商品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美食汇公司接收到部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美食汇公司经过调查发现部分鸭脖是采用特殊食品添加剂泡制而成。美食汇公司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对全胜
admin
2015-09-11
36
问题
全胜公司生产的“全胜”牌鸭脖享誉当地,美食汇公司购人价值10万元的该品牌商品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美食汇公司接收到部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美食汇公司经过调查发现部分鸭脖是采用特殊食品添加剂泡制而成。美食汇公司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对全胜公司生产基地的存货及原料进行证据保全。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时,美食汇公司同时应提供相应的担保
B、美食汇公司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申请证据保全,否则法院不予受理申请
C、法院可以不经美食汇公司申请主动进行证据保全
D、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时,必须通知全胜公司负责人到场
答案
C
解析
《民事证据规定》第23条第1款、第2款规定:“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据此规定,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申请人并非必须提供,因此,A项错误。当事人申请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并非第一次开庭审理前,因此,B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8l条第1款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C项正确,法院可以依职权启动证据保全。《民事证据规定》第2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进行证据保全时,法院并非必须通知当事人到场,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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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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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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