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资企业法》第17条规定,外资企业将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中国再投资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部分所得税税款。请问该条规定属于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中的何种制度?( )

admin2016-01-28  34

问题 我国《外资企业法》第17条规定,外资企业将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中国再投资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部分所得税税款。请问该条规定属于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中的何种制度?(    )

选项 A、优惠待遇
B、国民待遇
C、不歧视待遇
D、最惠国待遇

答案A

解析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内国给予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予本国人的待遇相同。最惠国待遇是指授予国给予某个国的待遇,不低于或不少于授予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优惠待遇是指一国为了某种目的给予外国及其自然人和法人以特定优惠的一种待遇,是概括性的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甚至优于本国人的待遇。不歧视待遇是指一国与另一国约定,对方不把对其他国家没有给予的或者仅对个别国家给予的限制加在自己身上,从而使自己不处于比一切或大多数国家更不利的地位。本题中我国2000年《外资企业法》所给予外资企业的这种待遇优于中国企业,所以为优惠待遇,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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