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刑事司法协助,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关于刑事司法协助,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
2014-10-15
20
问题
关于刑事司法协助,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外国法院请求的事项违反中国法律的,应当予以驳回
B、外国法院请求的事项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应当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C、请求与我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国家的法院代为一定诉讼行为的,必须直接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D、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
答案
A,B,D
解析
《刑诉解释》第408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外国法院请求的事项有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协助。”故AB两项均正确。《刑诉解释》第410条规定:“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后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故C项错误,错误在于“直接报”上。《刑诉解释》第411条第2款规定:“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故D项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N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时经济补偿金支付的说法错误的是:()。
林某,1994年7月25日出生。2008年7月25日夜里12时,林某将邻居王某半岁的小孩抱出并杀害,向王某勒索5万元。后因恐惧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一审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因其保障人权而体现司法正义,因其救助贫困而体现社会公平。关于该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卷一/2011年第49题)
某省人大为了整治校园环境依法制定了《某省整治校园环境条例》,后来由于一起案件有关部门经审查发现该条例与教育部的某一个有效的规章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那么:
张某是B市制衣厂厂长,在其经营期间,向该市桃源老人协会借款1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书,但未能按时偿还,B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张某有诈骗行为,即于当天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其后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证据不足将张某释放,为此,下列说法正
B市D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认定被告应赔偿原告损失143254.25元人民币,但在判决书中误将该数写成143524.25元人民币。现判决书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在此情况下,B市D区人民法院应如何纠正这一失误?
以下对罗马法中法人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某企业丙作为一起行政案件(甲不服乙对丙的行政处罚行为而诉乙)的第三人,丙在一审程序中,因工程事务繁忙,未能提供有关证据,导致一审判决不利于丙。后来乙机关依法提起上诉,丙才重视起来,遂在二审程序中提交了一些证据,对于这些证据,人民法院应怎样做?
在刑事诉讼中,关于辩护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关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服刑5年后,关某交待其曾于8年前拐卖一2岁的小孩。经查,关某的交待属实。则此时关某的行为应当作何种处理?()
随机试题
物流的流向有四种,其中指根据流体经营者的商品经营计划而形成的商品流向,即商品从供应地流向需要地的是
已知线性方程组,a取何值时,方程组有解?并求出通解
肾气不固可表现为
A.乳牙滞留B.牙齿迟萌C.乳牙早萌D.乳牙早脱落E.牙齿固连邻牙倾斜,间隙变小,恒牙不能萌出是由于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气管线、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下列选项中应设避难层的公共建筑是()。
货币均衡是用来说明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的关系,其特征有()。
度为3的一棵树共有30个结点,其中度为3、l的结点个数分别为3、4。则该树中的叶子结点数为
Youmustinsistthatstudentsgiveatruthfulanswer______withtherealityoftheirworld.
Whydoesthestudentvisittheprofessor?Whatdidtheprofessoraskthestudenttodoforhergrou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