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特殊情形的处理,错误的是:( )

admin2014-10-15  33

问题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特殊情形的处理,错误的是:(    )

选项 A、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过程中,发现应当逮捕但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的,应当直接作出逮捕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依法应当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C、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发现遗漏的犯罪事实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就其作出判决
D、执行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判决时没发现的罪行的,应移送原审人民法院处理

答案A,C,D

解析 《高检规则》第32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仍不提请批准逮捕或者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据此,发现遗漏报捕的情况,检察机关应当先建议提请批捕,如果不提请批捕或者不提请批捕的理由不成立,才直接逮捕,所以A项错误。《高检规则》第39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罪行或者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所以B项正确。《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所以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第1款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应移送的是人民检察院而非人民法院,所以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C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SL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