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欲为其多年好友乙以及乙的10岁的儿子小乙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若乙同意甲为其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甲欲为其多年好友乙以及乙的10岁的儿子小乙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若乙同意甲为其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2-05
45
问题
甲欲为其多年好友乙以及乙的10岁的儿子小乙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若乙同意甲为其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的同意必须是书面形式的,且同时须认可保险金额
B、乙的书面同意一旦做出后,保险合同生效,其同意的意思不可以再撤回
C、乙的同意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追认
D、甲订立合同后告知乙为其指定受益人为其母亲。乙表示同意,此种情形下,视为甲订立该合同时经过了乙的同意并认可了保险金额
答案
C,D
解析
考查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的签订规则。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保险法解释(三)》)第1条规定:“当事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可以在合同订立时作出.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追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一)被保险人明知他人代其签名同意而未表示异议的;(二)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的;(三)有证据足以认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其他情形。”
第2条规定:“被保险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入和投保人撤销其依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所作出的同意意思表示的,可认定为保险合同解除。”
A选项错误。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意思表示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B选项错误。被保险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和投保人撤销其依据《保险法》第34条第1款规定所作出的同意意思表示的,可认定为保险合同解除。
C选项正确。“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意思表示,可以在合同订立时作出,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追认。
D选项正确。符合《保险法解释(三)》第1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情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l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依据生效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乙公司拖欠的货款100万元。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乙公司在1个月内分两次支付货款9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种做法是不正确的?()
甲与“乐途"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甲于2013年6月随同“乐途”旅行社前往大理旅游。因时间不凑巧,甲于2013年5月1日将自己在该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均转让给乙,甲通知了“乐途”旅行社(但后者未置可否)。2013年6月15日,乙在大理跟随“乐途"旅行社
甲向朋友乙借款150万元,还款期为2003年9月1日。签订借款合同时,甲应乙的要求预先在两份催收该笔债务的通知上签字,催收通知上记载的催收日期分别是2005年8月20日和2007年8月1日,此后乙一直没有对甲主张权利。2009年7月1日乙请求甲还款,甲提出
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的财产,乙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对丙有到期债权,丙对丁有到期债权,丙除对丁有到期债权外,只有与妻儿同住的住房一处,无其他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结婚后经常吵架,感情不和,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甲认为区人民法院对财产的处理不公平,于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乙因意外事故死亡。关于本案,下列
甲某诉乙某侵权一案,案情复杂,经法院受理,于2008年4月1日向甲某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乙某发出应诉通知书,通知书上写明双方应当于5月8日到法院举证,乙某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后向法院送达人员口头表达了自己的答辩意见,后没有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答辩状,到5月15日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王甲、张乙和谢丙于2014年5月成立了一家从事蔬菜批发业务的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王甲出资16万,张乙出资4万元,谢丙出资2万元,王甲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人,合伙协议并没有约定如何分配利润与亏损分担。请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属于法律规定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随机试题
患者,男性,20岁。主诉面部皮疹反复发作4年余,时轻时重。查体:面部油脂分泌较多,可见红色丘疹、粉刺、脓肿、结节,凹陷性瘢痕。为控制疾病的发作,平日应注意
下列各类疾病中主要应采取第一级预防的是
A.妊娠的雌鼠数/交配雌鼠数×100%B.正常分娩雌鼠数/妊娠雌鼠数×100%C.出生时活产的胎仔数/胎仔的总数×100%D.出生后第一天存活仔数/胎仔总数×100%E.出生时活产的胎仔数/胎仔总数×100%幼仔哺育存活率主要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规定,城市排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期限一致。
关于保证的种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它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
CouranCoveIslandResortisalargeintegratedecotourism-basedresortlocatedsouthofBrisbaneontheGoldCoast,Queensland,
(2009年下半年)国家信息化体系包括六个要素,这六个要素的关系如下图所示,其中①的位置应该是(1)。
人们把以()作为硬件基本部件的计算机称为第1代计算机。
Chicago:SomeBigPlacestoSeeinthe"CityoftheBigShoulders"Earlylastcentury,thepoetCarlSandburgdescribedChi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