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乐途"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甲于2013年6月随同“乐途”旅行社前往大理旅游。因时间不凑巧,甲于2013年5月1日将自己在该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均转让给乙,甲通知了“乐途”旅行社(但后者未置可否)。2013年6月15日,乙在大理跟随“乐途"旅行社

admin2014-10-17  31

问题 甲与“乐途"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甲于2013年6月随同“乐途”旅行社前往大理旅游。因时间不凑巧,甲于2013年5月1日将自己在该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均转让给乙,甲通知了“乐途”旅行社(但后者未置可否)。2013年6月15日,乙在大理跟随“乐途"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梦缘”旅行社旅游过程中,因“梦缘”旅行社的导游李某疏忽大意而未告知不能参与蹦极项目的游客类型,乙在蹦极中突发脑溢血。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选项 A、乙无权请求“梦缘”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甲将合同转让给乙未经“乐途”旅行社同意
B、乙有权请求“梦缘”旅行社和“乐途”旅行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若“乐途”旅行社对选择“梦缘”旅行社作为地接社具有过错,乙有权请求“乐途”旅行社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D、乙有权请求“梦缘”旅行社和导游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①《旅游纠纷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除合同性质不宜转让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之外,在旅游行程开始之前的合理期限内,旅游者将其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②《旅游纠纷解释》第八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经营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③《旅游纠纷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选择请求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谨慎选择义务,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④《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即使工作人员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也不对外承担连带责任。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e6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