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下列各项说法正确的有:

admin2017-11-01  38

问题 关于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下列各项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前置程序
B、即使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未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C、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可用决定转为普通程序
D、普通程序适用于所有法院,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答案B,D

解析 考查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关系。简易程序并非普通程序的前置程序,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对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不是以决定方式转入普通程序。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Ay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