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0日大勇电器超市贴出一布告,布告上写明:“本超市降价处理一批电饭锅,望顾客在4日内前来选购。”王阿婆看到布告后于第三天前去购买,被告知电饭锅已卖完。 回答下面问题: 电器超市打出的布告是否构成要约?大勇电器超市是否应就此承担责任?(

admin2015-09-23  38

问题 2007年1月10日大勇电器超市贴出一布告,布告上写明:“本超市降价处理一批电饭锅,望顾客在4日内前来选购。”王阿婆看到布告后于第三天前去购买,被告知电饭锅已卖完。
回答下面问题:
电器超市打出的布告是否构成要约?大勇电器超市是否应就此承担责任?(    )

选项 A、大勇电器超市的布告已构成要约,超市应对王阿婆没买到电饭锅承担相应责任
B、大勇电器超市的布告已构成要约,但由于电饭锅已卖完,超市与王阿婆的买卖合同未成立,因此超市对阿婆没买到电饭锅不承担责任
C、大勇电器超市的布告不构成要约,因此超市对王阿婆未买到该电饭锅不承担责任
D、大勇电器超市的布告构成要约,应赔偿王阿婆一个电饭锅

答案C

解析 大勇电器超市发布的布告目的在于招揽顾客选购自己的商品,布告中没有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条款,也没有发布人希望订立合同并愿受其拘束的意思表示,因此,该布告只是要约邀请,不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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