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审理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再审?

admin2010-06-20  29

问题 在民事诉讼审理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再审?

选项 A、违反专门管辖的规定
B、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
C、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的约定
D、适用尚未生效的法律

答案A,B,C,D

解析 依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1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5)项规定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人民法院认定案件基本事实所必需的证据。该解释第 13条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6)项规定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1)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2)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3)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4)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5)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6)明显违背立法本意的。该解释第14条规定,违反专属管辖、专门管辖规定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使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7)项规定的“管辖错误”。四个选项都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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