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华钢铁集团是一家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在国家的钢铁产业中起着支柱性的作用。由于国家政策的扶持,长期以来经营状况良好。2007年2月,该集团董事长姜某、财务经理吕某二人因贪污罪被法院逮捕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集团内部也因此发生一系列状况。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

admin2009-05-14  34

问题 英华钢铁集团是一家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在国家的钢铁产业中起着支柱性的作用。由于国家政策的扶持,长期以来经营状况良好。2007年2月,该集团董事长姜某、财务经理吕某二人因贪污罪被法院逮捕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集团内部也因此发生一系列状况。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姚某,28岁,该公司个人股东之一,商业天赋极高,获得董事会2/3董事的支持
B、赵某,60岁,该集团副董事长,主张在董事长缺任的情况下自己应成为新任董事长
C、连某,70岁,该集团董事之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张由其担任新董事长
D、简某,45岁,该集团职工董事,在集团内部声望极高,得到80%股东的签名支持

答案4

解析 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选任程序。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并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为保护国有资产,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运行和机构设置规定了一系列特殊规则。关于董事长的选任,《公司法》第45条第3款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规定如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将选择董事长的权利赋予公司自主决定。而在第68条第3款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可见国家非常注重对国有独资公司的控制,严格掌控着董事长的任命权,本题中C项的连某得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定,应当成为集团的董事长。A、B、D三项分别以董事选举支持、副董事长继位和职工支持三个理由来混淆考生的判断。在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中,此三个依据都可以经公司章程肯认成为决定董事长人选的方法,但不能适用于国有独资公司,故此三项皆不得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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