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34题)
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34题)
admin
2019-01-25
24
问题
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34题)
选项
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B、拒绝受理并向卢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
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机关侦查
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立案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监督。《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故A选项正确,当选;B、C、D选项错误,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V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传统戏剧多有剧目涉及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成立的?(2010年卷一第57题)
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周某。法院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就法的适用展开辩论。法庭经过庭审查实,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宣判其无罪释放。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某县会计师行业自律委员会成立之初,达成统筹分配当地全行业整体收入的协议,要求当年市场份额提高的会员应分出自己的部分收入,补贴给市场份额降低的会员。事后,有会员向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投诉。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71题)
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9—卷一—57,多)
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64题)
F公司是一家专营进口高档家具的企业。媒体曝光该公司有部分家具是在国内生产后,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方式取得进口报关凭证,在销售时标注为外国原产,以高于出厂价数倍的价格销售。此时,已经在F公司购买家具的顾客,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中国A公司与德国B公司因双方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为位于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但对该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依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审查该仲裁条款效力时,应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2007年
甲国A公司(卖方)与中国B公司采用FOB价格条件订立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货物保质期为交货后一年。B公司投保了平安险。货物在海运途中因天气恶劣部分损毁,另一部分完好交货,但在交货后半年左右出现质量问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有关贸易惯例,下
随机试题
提出“变古愈尽,便民愈甚”的变法主张的思想家是()
关于急性肾炎患儿的活动或饮食指导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贷款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给我一个支点,我将撬动地球”是()的名言。
初产妇,27岁。妊娠40周,规律宫缩3小时,胎膜破裂后突然出现烦躁不安,寒战,呼吸困难,发绀,数分钟后即死亡。首先应考虑的是()。
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基础是()。
Inthefollowingessay,eachblankhasfourchoices.Choosethebestanswerandwritedownontheanswersheet.Spreadspectr
下列关于Oracle数据库服务器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对于循环队列,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Theworld’spopulationcontinuestogrow.Therenowareabout4billionofusonearth.Thatcouldreach6billionbytheend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