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违反《证券法》规定?( )

admin2017-03-14  43

问题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违反《证券法》规定?(      )

选项 A、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B、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
C、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
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答案A,C,D

解析 为了稳定正常的金融秩序,保证证券交易的有序进行,《证券法》对证券公司业务活动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
    与普通公司不同,证券公司不得为股东或关联人提供担保。A选项中证券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30条第2款的规定,即“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证券法》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虽然需遵守一些特别规定,但总体上说,证券公司是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的,选项B合法。
    对于承诺收益的行为,《证券法》在第144条予以禁止:“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选项C违法。
    《证券法》第143条禁止了全权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选项D也是违法的。本题选违法选项,正确答案是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Ny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