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家具,现履行期尚未开始,但乙公司明确表示因技术人员流失,该批家具无法制造,若甲公司解除合同,则不正确的是:( )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家具,现履行期尚未开始,但乙公司明确表示因技术人员流失,该批家具无法制造,若甲公司解除合同,则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4-28
28
问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家具,现履行期尚未开始,但乙公司明确表示因技术人员流失,该批家具无法制造,若甲公司解除合同,则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公司时合同解除
B、解除合同的通知应经乙公司同意时合同解除
C、甲公司也可以等履行期限届至后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可直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B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94条、第96条、第97条、第108条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合同解除后,受损失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责任。则在合同期限届至后当然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该主张是合同效力的应有之意。故本题答案为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2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与王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为了同居生活,各出资10万元共同购买一套郊区二手平房。后因感情危机,两人协商一致将房屋出租给李某居住。租赁期间,张某决定将自己的份额出卖,李某表示愿意购买,王某也表示同意。正要办理过户手续时,因房屋年久失修,房檐脱落将行人赵某
我国针对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分别作出了不同的法定情形的规定。下列关于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情形比较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在民事诉讼审理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再审?
杰生因岱西借款未还将其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岱西15天内付清拖欠的债务,15天后岱西拒不支付,杰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杰生与岱西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达成后岱西履行了部分义务,但对剩余的部分拒不履行,杰生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原判决,对于岱西已经履
牛蒙公司向区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要求联华超市支付其所拖欠的货款90万元。区法院受理并向联华超市发出支付令后,联华超市提出其中的60万元应当支付,而剩余的30万元因牛奶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此时,区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张峰有两子张小峰和张大峰,张峰死亡后留有3套商品房。张小峰乘张大峰长期外出之机,将房屋卖给温保川,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张小峰将温保川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张大峰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关于张大峰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北京市海淀区一建筑公司甲因建设工程需要300吨钢材,与该市朝阳区的乙贸易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组织货源并负责送货。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与位于该市东城区的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向乙公司提供钢材,并约定货到付款。2个月后,丙公司按约定将货物运至乙公司,发现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二人来到某商场购买结婚用品,甲因商场地面滑而摔倒,致使右手手臂骨折,花去2000元医药费。甲认为引发自己受伤的责任在商场,要求商场赔偿损失。商场认为甲的损失应当自负,于是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通知乙到庭作证。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随机试题
Whenafire______attheNationalExhibitioninLondon,atleasttenpricelesspaintingswerecompletelydestroyed.
男,50岁,从1.5米高处坠落,右胸着地。体格检查:神清,呼吸34次/分,心率100次/分,血压130/75mmHg,右胸壁畸形,无伤口,出现反常呼吸,双肺呼吸音粗,无干湿啰音。身体其余部位无损伤。该患者出现反常呼吸的原因是
下列保险费用项目中,属于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的有()。
下列不属于企业的资金运动表现的是()。
相对于银行借款筹资而言,股票筹资的特点是()。
某市纺织厂(外商投资企业)有职工300人,2019年经营情况如下:(1)取得不合增值税的销售收入300万元;随同产品销售且单独核算的包装物5万元(含税价)。(2)将自产纺织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成本5万元,无同类售价。(3)本年销售成本1500万元,购
确定销售预算的方法有()。
一个小女孩看到“夏景”说:“小姐姐坐在河边,天热,她想洗澡,她还想洗脸,因为脸上淌汗。”这个小女孩的想象是()。
有着悠久历史的肯尼亚国家自然公园以野生动物在其中自由出没而著称。在这个公园中,已经有10多年没有出现灰狼了。最近,公园的董事会决定引进灰狼。董事会认为,灰狼不会对游客造成危害,因为灰狼的习性是避免与人接触的;灰狼也不会对公园中的其他野生动物造成危害,因为公
设三阶矩阵A=,若A的伴随矩阵的秩等于1,则必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