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说法中,可以成立的是:( )
下列说法中,可以成立的是:( )
admin
2018-09-12
23
问题
下列说法中,可以成立的是:( )
选项
A、中国古人提出“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这种做法是类比推理
B、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中提出。《婚姻法》第3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一解释属于限制解释
C、李某趁王某外出时,潜入王某家中盗窃。王某回家后发现失窃,向保险公司索赔。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李某盗窃王某财产的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D、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应作扩充解释
答案
A,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第3条的解释并没有超出该条字面的含义。因此应属于文义解释,而非限制解释。故选项B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k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偷偷将乙家的一群羊赶走卖掉.获得赃款3000元。乙向法院起诉.并提供了足以证明甲盗窃的证据,要求追究甲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法院应采用下列哪一做法处理此案?(2008—卷二—29,单)
关于罪数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二—8,单)
聋哑被告人张某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担任他的辩护人和翻译。对于张某的要求,法院应当作出哪种决定?(2006年试卷2第23题)
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试卷二第35题)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
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李某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
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时,原审被告人王某收到抗诉书后下落不明。该法院应当作出什么处理?
关于自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3题)
随机试题
中焦火盛的表现是
糖酵解时丙酮酸不会堆积的原因是()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在非稳态导热过程中,根据温度的变化特性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心形漆器盒
(2015年)甲公司拟投资100万元购置一台新设备.年初购入时支付20%的款项,剩余80%的款项下年年初付清:新设备购入后可立即投入使用,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与税法规定的净残值相同),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新设备投产时需垫支营运资金10万元,设
创制拼音速记略符的对象,必须是()和句子。
①笑是一种复杂的神经反射作用,当外界的一种笑料变成信号,通过感官传人大脑皮层,大脑皮层接到信号,就会立刻指挥肌肉动作起来②小则嫣然一笑,笑容可掬,这不过是一种轻微的肌肉动作③笑,是心情愉快的表现,对于健康是有益的④捧腹大笑,手
MuhammadAlistartedtolearnboxingbecause______.
Theoceanbottom—aregionnearly2.5timesgreaterthanthetotallandareaoftheEarth—isavastfrontierthateventodayi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