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偷偷将乙家的一群羊赶走卖掉.获得赃款3000元。乙向法院起诉.并提供了足以证明甲盗窃的证据,要求追究甲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法院应采用下列哪一做法处理此案?(2008—卷二—29,单)

admin2017-03-07  34

问题 甲偷偷将乙家的一群羊赶走卖掉.获得赃款3000元。乙向法院起诉.并提供了足以证明甲盗窃的证据,要求追究甲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法院应采用下列哪一做法处理此案?(2008—卷二—29,单)

选项 A、裁定不予受理   
B、告知乙向公安机关控告   
C、先受理,然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依法受理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由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问题,也就是考查自诉案件的种类问题。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轻微的刑事案件;二是被害人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这类案件从性质上说原属于公诉案件,若成为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被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二是被告人侵犯的是被害人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并已经作出了书面决定。这类刑事案件范围很广,既包括公安机天或者检察机关不立案侦查或撤销的案件.也包括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   
从题中的案例来看,该案属于《刑法》第5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那么根据上述分析,该案属于自诉案件的第二类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该案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择D选项.A、B、C项不选。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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