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4-07-03  37

问题 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其可以判处罚金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
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不必考虑
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
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万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无论李某是否提出请求,一旦法院发现该债务存在,就应当判决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数额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择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科处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判处没收财产时,既可以判处没收犯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也可以判处没收犯罪人所有的部分财产;至于是没收全部财产还是没收部分财产,要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确定。但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法院不仅应考虑其未成年子女必需的生活费用,还必须保留乙及其抚养的成年家属必要的生活费用。因此B项错误。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即刑法分则明确规定“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条规定属于必并制。因此必须并处没收财产,因此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60条的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人所负的正当债务,即犯罪人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需要以没收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因而以犯罪人被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 该项债务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债务。(2) 该项债务必须是犯罪人个人所欠的正当债务。(3) 该项债务必须是债权人已经提出偿还请求的债务。因此,必须在李某已经提出请求丁偿还债务的情形,才可以用丁被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因此D项错误。故答案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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