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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选举委员会的性质及其职权。
试述选举委员会的性质及其职权。
admin
2016-09-14
39
问题
试述选举委员会的性质及其职权。
选项
答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其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即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选举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办理选举的具体事务。选举委员会的职权是: (1)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2)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做出决定: (3)划分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4)汇总公布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在经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5)规定选举日期; (6)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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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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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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