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的财产,乙无财产可供执行,但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丙对丁有到期债权。丙除对丁有到期债权外,只有与妻儿同住的住房一处,无其他财产。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的财产,乙无财产可供执行,但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丙对丁有到期债权。丙除对丁有到期债权外,只有与妻儿同住的住房一处,无其他财产。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dmin
2014-11-25
28
问题
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的财产,乙无财产可供执行,但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丙对丁有到期债权。丙除对丁有到期债权外,只有与妻儿同住的住房一处,无其他财产。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选项
A、法院可以强制拍卖丙的住房
B、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丙对丁的到期债权
C、如果丙对乙和自己的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异议后,认为成立的,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D、法院应当中止执行
答案
D
解析
代位执行是指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法院可以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故A项错误。《执行规定》第68条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在代位执行中,不能够再强制执行丙对丁的到期债权,故B项错误。《执行规定》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人民法院不对丙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故C项错误。《执行规定》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利归属的。”乙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到期债权也无法执行,所以,应当中止执行,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5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甲公司租赁乙公司大楼举办展销会,向众商户出租展台,消费者李某在其中丙公司的展台购买了一台丁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并造成伤害,李某索赔时遇上述公司互相推诿。上述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是错误的?()
欣欣公司为了宣传其新开发的保健品,虚构保健品功效,并委托某广告公司设计了“谁吃谁明白”的广告,聘请大腕明星作代言人,邀请某社会团体向消费者推荐,在报刊和电视上高频率地发布引人误解的不实广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
三合公司诉两江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两江公司败诉。此后,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在对两江公司财务进行审核时,发现了一份对前述案件事实认定极为重要的证据。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45题)
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李丽与王菲系同事,五一长假过后,李丽上班发现自己的办公桌被打开,而且一本日记本被翻出在桌上,李丽遂怀疑是王菲所为。遂起诉要求追究王菲的侵犯隐私权的责任。下列哪些事实一般是不需要李丽证明的?()
随机试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销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10年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金额为400万元,增值税为68万元;同时支付货物运费4万元,建设基金1000元,装卸费200元,运输途中保险费200
一个人能不能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决心。
慢性肺心病肺动脉高压,在胸片上可见到上肺野血管影较正常粗大,右下肺动脉扩张,肺动脉段突出,右前斜位片肺动脉圆锥突出
患者,男,54岁。腹大坚满,脘腹胀急,烦热口苦,渴不欲饮,面、目、皮肤发黄,小便赤涩,大便秘结,舌边尖红,苔黄腻,脉弦数。问题2:治疗应首选
Perthes试验用来确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
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是统计行政法规。()[2014年初级真题]
班长是班级人际关系的艺术家。()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自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就面临着两大历史任务: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与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自觉肩负起这两大历史重任。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顺利完成了第一大历史任务。自
TheaveragecollegestudentinAmericaspentanestimated$700ontextbookslastyear.TheNationalAssociationofCollegeSt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