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英籍人士安迪于2012年购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别墅一套。当年年底,因工作原因回国,将别墅卖给北京人刘某,签订合同但尚未交房。2013年房价上涨,安迪后悔,不愿履行合同。刘某欲诉至法院,双方协议于海淀区法院进行诉讼。请问,关于本案管辖的法院正确的是:(

admin2017-11-01  36

问题 某英籍人士安迪于2012年购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别墅一套。当年年底,因工作原因回国,将别墅卖给北京人刘某,签订合同但尚未交房。2013年房价上涨,安迪后悔,不愿履行合同。刘某欲诉至法院,双方协议于海淀区法院进行诉讼。请问,关于本案管辖的法院正确的是:(     )

选项 A、昌平区人民法院
B、双方协议约定的海淀区法院
C、原告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D、被告住所地英国相关法院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本案一方当事人为外国人,属于涉外不动产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专属管辖的规定,若不动产在我国境内,则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在涉外民事诉讼对相关问题,如涉外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没有明确规定时,应当适用国内普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乃真题考过的知识点,请注意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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