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住所地在甲区的水泥公司与住所地在乙区的建材公司签订了一份水泥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在丙区交货,并且约定,因本合同履行所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水泥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建材公司供应水泥。建材公司欲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管辖的说法,哪些是不正
住所地在甲区的水泥公司与住所地在乙区的建材公司签订了一份水泥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在丙区交货,并且约定,因本合同履行所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水泥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建材公司供应水泥。建材公司欲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管辖的说法,哪些是不正
admin
2014-10-16
30
问题
住所地在甲区的水泥公司与住所地在乙区的建材公司签订了一份水泥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在丙区交货,并且约定,因本合同履行所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水泥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建材公司供应水泥。建材公司欲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管辖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本案应当由丙区法院管辖,因为本案存在有效协议管辖
B、本案应当由甲区法院管辖,因为甲区是被告住所地
C、本案应当由丙区法院和甲区法院管辖,因为本案系合同纠纷
D、本案应当由乙区法院管辖,因为乙区是原告住所地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双方约定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属于有效管辖协议,而双方约定履行地在丙区,故选项A是正确的,而选项B、C与D均是不正确的。
特别提示:判断协议管辖是否有效,只需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法院的约定是否符合协议管辖的有效条件,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影响对合同履行地的具体判断,但不影响对协议管辖是否有效的判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F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和柳某婚后开了一家美发店,由柳某经营。二人自2005年6月起分居,张某于2005年12月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审理中查明,柳某曾于2005年9月向他人借款2万元用于美发店的经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质给乙。乙在出质期间将电脑无偿借给丙使用。丁因丙欠钱不还,趁丙不注意时拿走电脑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县政府与甲开发公司签定《某地区改造项目协议书》,对某地区旧城改造范围、拆迁补偿费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宜加以约定。乙公司持有经某市政府批准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第15号地块,位于某地区改造范围。甲开发公司获得改造范围内新建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预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
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②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
安某放的羊吃了朱某家的玉米秸,二人争执。安某殴打朱某,致其左眼部青紫、鼻骨骨折,朱某被鉴定为轻微伤。在公安分局的主持下,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由安某向朱某赔偿5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甲创办了销售电脑的个人独资企业。至2007年8月,该企业欠缴税款近8000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的下列哪一强制措施是合法的?
随机试题
可补肾阳、益精血、调冲任、托疮毒的药是_________。
关于SARS的检测方法描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临床诊断某病人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必须要有的依据是
按照成本控制的不同标准划分为()。
案例三[背景材料]某大厦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合同,总承包商将该大厦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分包给一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某装饰装修工程公司。该装饰装修工程公司与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对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量最多的国家是()。
设f(t)二阶可导,g(u,υ)二阶连续可偏导,且z=f(2x一y)+g(x,xy),求
"I’venevermetahumanworthcloning,"sayscloningexpertMarkWesthusinfromthecrampedconfinesofhislabatTexasA&MUni
A、WhentheEngland’sKingplannedtosendtroopstocontroltherebellion.B、WhenthedelegatesattendedtheFirstContinental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