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夫妇都已80岁高龄,膝下6个子女,因拆迁财产分割6兄妹死不来往,对王某夫妇不管不问,王某对此深为不满,要求6子女提供生活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某起诉,法官审理后判决6子女每人每月向王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admin2015-09-16  34

问题 王某夫妇都已80岁高龄,膝下6个子女,因拆迁财产分割6兄妹死不来往,对王某夫妇不管不问,王某对此深为不满,要求6子女提供生活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某起诉,法官审理后判决6子女每人每月向王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选项 A、该事件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
B、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
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
D、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法官判决缺乏依据

答案A,C,D

解析 本题实质上是通过赡养这一简单社会关系对法律关系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和变动进行了考查。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的内容,二者在结构上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因此,选项A错误。法律事实就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和现象,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官所作的判决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是一种法律事实。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赡养问题虽然更多的是一个道德问题,但是《民法通则》第104条和《婚姻法》第21条都对此作了具体的法律规定,因此,法官的判决是有法律依据的,故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选项是A、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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