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情形,应对法官予以辞退?
下列哪些情形,应对法官予以辞退?
admin
2014-06-10
27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应对法官予以辞退?
选项
A、因为审判机构缩减编制,对甲法官调整到其他的工作,但是甲不愿意接受安排
B、经过年度考核,乙法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C、丙法官连续旷工达10天
D、丁法官对现有的工作不能胜任,于是将其调到另一个部门,但是丁不愿意接受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法官法》第40条的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3)因审判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 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5)不履行法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由于C项丙连续旷工只有10天,不属于被辞退的法定情形。综上,本题应选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J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约某与王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约某向甲国法院起诉王某并获得胜诉判决。王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约某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
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人担任公证员要经过下列哪些程序?()
某村村民李某育有两女,大女儿患有精神病,经常打骂父母与妹妹,妹妹每次都予以忍让。一日,妹妹再次受到姐姐殴打后,忍无可忍进行反击,不慎将姐姐打死。后妹妹主动自首。法庭在审判时,村民联名上书,请求法官从轻处罚。法官在综合考量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处妹妹有期徒刑
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卷一—21,单)
根据行政法学对行政机关的分类理论,下列哪项是不正确的表述?
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基础不包含:()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胎盘早剥
黑色素瘤是
关于跨细胞膜物质转运,氧和二氧化碳气体分子转运属于
女性,32岁。较长期用药治疗后发现有浮肿、乏力、血压偏高。停药后,全身更加不适,肌无力、低血糖、血压偏低等情况,患者停用的是
两相干波源,频率为100Hz,相位差为π,两者相距20m,若两波源发出的简谐波的振幅均为A,则在两波源连线的中垂线上各点合振动的振幅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43条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有()。
下列关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立案标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鼓励市民采取绿色交通方式出行,首先要提供充足和优质的公共交通。这表明国家履行()。
Shortlyaftertheaccident,two______policemencametothespot.
Sinceancienttimesithasbeenknownthatyourwordisacausesetinmotion.Infact,theuniverseitselfisclaimedtohave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