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B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A市。同时双方还商定因履行该合同所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无法履行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D市的丙公司。但丙公司明确声明不接受仲裁条款。关于本案仲裁条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B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A市。同时双方还商定因履行该合同所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无法履行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D市的丙公司。但丙公司明确声明不接受仲裁条款。关于本案仲裁条
admin
2014-12-04
29
问题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B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A市。同时双方还商定因履行该合同所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无法履行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D市的丙公司。但丙公司明确声明不接受仲裁条款。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卷三第89题)
选项
A、因丙公司已明确声明不接受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所以仲裁条款对无效
B、因丙公司受让合同中的债权债务,所以仲裁条款对其有效
C、丙公司声明只有取得甲公司同意,该仲裁条款对丙公司才无效
D、丙公司声明只有取得乙公司同意,该仲裁条款对丙公司才无效
答案
B,C,D
解析
依据《仲裁法解释》第9条规定,债权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的在三种情形下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无效:(1)当事人另有约定;(2)受让人明确反对;(3)受让人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由题干中得知受让人丙公司明确声明不接受仲裁条款,因此仲裁条款对其是无效的,所以A项正确。B项中没有考虑到上述三种情形,笼统说仲裁条款对其有效是错误的。丙公司只要在受让合同中债权债务时明确表示反对仲裁条款,则仲裁条款对其就无效,无需取得甲、乙公司同意,因此C、D项表述也是错误的。故本题B、C、D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b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该企业法人可以选择以下哪些程序处理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某国有企业厂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问题:不得被裁减的企业人员有:()
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
李某向A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诉讼中,李某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劳动报酬,法院经查驳回李某申请。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法院审查后再次驳回李某申请。李某对复议结果仍不服,遂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关于上一级法院对该再审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
A市水天公司与B市龙江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并约定如发生争议提交A市的C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水天公司未按约支付运费,龙江公司向C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第一次开庭时,水天公司未出庭参加仲裁审理,而是在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41题)
随机试题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swecannolongerwaitforthedeliveryofourorder,wehaveto______it.
男,40岁,4个月前发热、腹痛、腹泻。服药1天好转,此后腹泻反复发作,多于劳累及进食生冷食物后,大便5~6次/日,稀便有黏液,有腹痛、里急后重。体检:左下腹压痛。大便镜检WBC20—30个/liP.RBC5—10个/HP,发现有结肠阿米巴滋养体。此病人最可
下列拖动操作中,属于文件复制操作的有()。
对于本行向客户做出超出监管规定以外承诺的行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应当( )。
2014年3月某企业开始自行研发一项非专利技术,至2014年12月31日研发成功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研究支出为160万元,累计开发支出为5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400万元)。该非专利技术使用寿命不能合理确定,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业务导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我国新课程改革理念,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
下列选项中可以使监护终止的是()
设函数f(x)在[a,b]上连续,x1,x2,…,xn,…是[a,b]上一个点列,求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