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

admin2012-11-09  20

问题 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

选项 A、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及时通报污染地区的单位和居民
B、县环保局应立即上报市政府,请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群众
C、建议省政府对该企业做出限期治理的决定
D、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

答案A,B,C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31条第l款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据此,A选项正确,当选。
    《环境保护法》第32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据此,县环保局应当向县政府报告。但据此并不能认定B项错误,县环保局向县政府报告后,张县长作为县政府的行政负责人,鉴于事件重大,县政府可能无法有效控制风险,完全可以立即上报市政府,请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群众。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7条第2、3款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也可以判断张县长的提议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但B选项设计并不严密,县政府应当自己上报,而不是要求县环保局立即上报。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29条规定,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限制治理的决定权分为2个层次:
第一,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第二,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本题中主体为中央直接管辖的大型国有企业,因此对其造成的环境污染,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其限期治理。因此C选项正确,当选。
   《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本题中的企业为中央直接管辖的大型国企,对其罚款可由所在地即该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但责令其关闭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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