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商谈进口特种钢材,乙公司提供了买卖该种钢材的格式合同,两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40题)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商谈进口特种钢材,乙公司提供了买卖该种钢材的格式合同,两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40题)
admin
2018-03-26
27
问题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商谈进口特种钢材,乙公司提供了买卖该种钢材的格式合同,两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40题)
选项
A、因两国均为公约缔约国,双方不能在合同中再选择适用其他法律
B、格式合同为该领域的习惯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C、双方可对格式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D、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贸易术语,则不再适用公约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和格式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条,公约的适用具有任意性,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公约的适用,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部分地适用公约或对公约内容进行修改,A项错误。贸易术语和公约在内容上是相互补充的,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适用某一贸易术语,不能认为排除了公约的适用,D项错误。格式合同并不是合同,它只是根据合同应具备的基本内容所拟定的详细而固定的条文,印成固定的格式。从性质上讲,格式合同既不是法律,在双方签字以前也不是真正的合同,它只是一方给另一方提供的建议性的文本,在当事人签字前不具有约束力,B项错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可以对格式合同中的内容进行修改、删节或补充,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填写了空白项目并签字后,格式合同才能成为双方之间的有效合同,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q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2014年试卷二第92~93题)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二第34题)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二第30题)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第(1)一(3)题。(2010年试卷二第95~97题)如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第(1)一(3)题。(2010年试卷二第95~97题)如王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二第38题)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2010年试卷二第73题)
法律规范应()。
按照马克思主义学说,法律和道德起源时间的关系是()。
随机试题
小敏的叔叔对小敏说:“我在你这么大时,你还是4岁的小毛孩。”小敏对她叔叔说:“等我像你这么大了,你都67岁了。”则小敏比她叔叔小()岁。
策划设计《小学生常用字典》时,做法正确的有()。
什么是社会主义本质?
商业银行符合《破产法》中规定的破产情形时,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下面几种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infrastructure
Readthefollowingpassageandanswerthequestionsthatfollowed.TwiceasmanygirlsasboysarebeingborninsomeArctic
A、 B、 C、 B使用助动词do的yes/no疑问句→肯定回答后再作适合的附加说明
SevenStepstoaMoreFulfillingJobManypeopletodayfindthemselvesinunfulfillingworksituations.Infact,oneinfour
Itseemsthespeakerisnotgoodatgettinghisideas______totheaudien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