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05年年底签订办公用品买卖合同,约定2006年2月1日甲公司交付乙公司所需办公用品200套,价值20,000元。2006年1月乙公司发现自己改革后机构缩减,致电甲公司要求将办公用品200套改为100套,甲公司拒绝,乙公司表示如果这样的话

admin2009-04-14  29

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05年年底签订办公用品买卖合同,约定2006年2月1日甲公司交付乙公司所需办公用品200套,价值20,000元。2006年1月乙公司发现自己改革后机构缩减,致电甲公司要求将办公用品200套改为100套,甲公司拒绝,乙公司表示如果这样的话,其单方解除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要对甲公司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
C、甲公司可以在2006年2月1日前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公司致电甲公司要求缩减办公用品,甲公司拒绝,合同没有被变更

答案2

解析 合同的解除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从题目中的内容可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关于解除合同的约定,因此不能适用约定解除。而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基于法定事由而使合同对双方的约束力归于消灭。《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情形,本题中,甲公司没有做出致使乙公司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行为,因此乙公司无权单方解除合同,故选项B错误。至于A项,乙公司自己单方解除合同,即表明乙公司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此时,甲公司依法有权解除合同,故A项说法正确。《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甲公司依法有权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公司之间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是2006年2月1日,所以,甲公司有权在此之前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项说法正确。合同订立后,2006年1月乙公司致电甲公司要求缩减合同标的的数额至100套,如果甲公司同意,则发生合同的变更,但是甲公司拒绝,所以合同未能发生变更,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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