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翼与周辉之间订立买卖合同,张翼给周辉钢材5万吨,周辉转手将这些钢材卖给了赵明,赵明接到钢材后,发现该钢材有严重质量问题。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查明张翼和周辉的买卖合同中有一个仲裁条款:若因该合同发生争议,提交甲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则本案中张翼的诉讼地位可能是

admin2014-04-28  29

问题 张翼与周辉之间订立买卖合同,张翼给周辉钢材5万吨,周辉转手将这些钢材卖给了赵明,赵明接到钢材后,发现该钢材有严重质量问题。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查明张翼和周辉的买卖合同中有一个仲裁条款:若因该合同发生争议,提交甲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则本案中张翼的诉讼地位可能是(    )。

选项 A、被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不应参加诉讼

答案8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禁止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对与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直接牵连和不负有返还或者赔偿等义务的人,以及与原告或被告约定仲裁或有约定管辖的案外人,或者专属管辖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均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本案中赵明起诉只能以周辉为被告,因为其与张翼没有直接合同关系,张翼不可能作为被告;张翼本来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又由于其与周辉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因此也不能追加其作为第三人。其在该诉讼中不能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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