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38题) ①宣读勘验笔录; 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③讯问被告人; ④询问证人、鉴定人; ⑤出示物证; ⑥被告人最后陈述。

admin2017-03-07  31

问题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38题)
①宣读勘验笔录;
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③讯问被告人;
④询问证人、鉴定人;
⑤出示物证;
⑥被告人最后陈述。

选项 A、②③⑤④①⑥
B、③④⑤①②⑥
C、②④⑤①⑥③
D、③④①⑤②⑥

答案B

解析 考生应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庭审理程序对上述活动进行排序。《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审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所以,法庭审理基本的顺序应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一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法庭辩论(含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据此,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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