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秦某租住江某房屋,后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吴某。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未发现材料有假,便向吴某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江某发现房屋被卖时秦某已去向不明。江某以登记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
秦某租住江某房屋,后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吴某。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未发现材料有假,便向吴某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江某发现房屋被卖时秦某已去向不明。江某以登记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
admin
2012-12-12
25
问题
秦某租住江某房屋,后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吴某。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未发现材料有假,便向吴某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江某发现房屋被卖时秦某已去向不明。江某以登记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87题)
选项
A、法院应判决房屋登记部门撤销颁发给吴某的房屋所有权证
B、吴某是善意第三人,房屋登记部门不应当撤销给吴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C、江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D、江某提起行政诉讼最长期限是20年,自房屋登记机关作出过户登记之日起计算
答案
A,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既然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都是伪造的,则该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本质上为没有证据,法院应该据此判决撤销。故选项A“法院应判决房屋登记部门撤销颁发给吴某的房屋所有权证”正确。
对于B选项,虽然在吴某与秦某、江某的民事关系中,吴某是善意第三人,但是这并不妨碍吴某与行政机关的行政法律关系。根据上述分析,法院依据法律应该撤销该行政行为,至于吴某的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加以解决。故选项B“吴某是善意第三人,房屋登记部门不应当撤销给吴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的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诉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由此可知,江某对行政机关的登记行为不服,依法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同时。《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对登记行为不服要先经过复议才能够提起诉讼,所以江某可以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间进行选择。故选项C认为该案为复议前置是错误的。
《行诉解释》第4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从题中可知江某并不知晓行政机关对于其房屋的登记行为,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因为涉及不动产,最长的起诉期限为登记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故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P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证据材料在原告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被告人某甲犯故意杀人罪、某乙犯贪污罪,分别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后认为某甲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最高人民法院应该作出什么裁判?
赵某因涉嫌强奸,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对赵某的侦查过程中,发现赵某另有多起杀人、抢劫的嫌疑,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赵某的羁押期间应从发现新的犯罪行为之日起重新计算。此时,公安机关应履行下列哪一法律手续?
在一起杀人案当中,被害人手上所戴的手表停在12:30,根据这一时间,侦查人员确定了案发时间是午夜12点30分;根据现场犯罪嫌疑人遗留的指纹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则手表和指纹是哪种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1年10月10日,某区基层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撤销某区公安局的处罚决定,返还当事人甲500元罚款,没收的货物交有关部门处理,要求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执行。后当事人均未上诉,区公安局既没返还罚款,也没将没收的物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请回答以下问题。
杨冉是一起抢劫案的被害人,在该案的侦查阶段,杨冉申请某侦查人员回避,但被驳回,对此,杨冉可以:
关于拘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关于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被告人孙某,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案件依法进行到该市高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该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则下列哪些情形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甲、乙合谋勒索丙的钱财。甲与丙及丙的儿子丁(17岁)相识。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乙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3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害丁。丙担心儿子的生命而没有报警,下午7点左右准备了3万元后送往约定地点。乙取得
随机试题
A.无明显规律性B.疼痛一排便一加重C.进食一疼痛一餐前缓解D.疼痛一进食一缓解E.疼痛一便意一缓解胃溃疡疼痛规律是
下列关于烫伤救治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设A,B均为n阶非零矩阵,且AB=0,则R(A),R(B)满足()。
下列行为中,属于《招标投标法》明令禁止的“限制和禁止”的招标行为是()。
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玉米淀粉、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及其他淀粉、变性及改性淀粉、冷冻马铃薯条(包括冷冻马铃薯球、冷冻马钤薯饼、冷冻马铃薯坯、冷冻油炸马铃薯条)、陶瓷土粉、植物生长营养液(不含动物成分或未经加工的植物成分和有毒有害物质)等8类植物产品系进口前已经加
刷牙可以保持牙齿健康和口气清新,牙膏的主要原料是()。
下列选项中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A、 B、 C、 D、 D
Visual.Basic6.0集成环境的主窗口中不包括()。
A、Lazy.B、Diligent.C、Talented.D、Hard-working.C对话中女士对男士说了Steve经常迟到的事情后,男士表示尽管如此,但他不想开除Steve,并解释说他认为Steve很聪明,而且很有天赋。因此C)“有天赋的”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