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0日,某区基层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撤销某区公安局的处罚决定,返还当事人甲500元罚款,没收的货物交有关部门处理,要求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执行。后当事人均未上诉,区公安局既没返还罚款,也没将没收的物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请回答以下问题。

admin2009-03-25  23

问题 2001年10月10日,某区基层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撤销某区公安局的处罚决定,返还当事人甲500元罚款,没收的货物交有关部门处理,要求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执行。后当事人均未上诉,区公安局既没返还罚款,也没将没收的物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请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A、某区基层法院
B、某市中级法院
C、区公安局的上级主管部门
D、该有关部门的主管部门

答案1

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85条的规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一审法院执行,第一审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法院执行。本案没有经过二审,而且是问当事人应向谁申请,即应遵循由一审法院执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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