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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合谋勒索丙的钱财。甲与丙及丙的儿子丁(17岁)相识。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乙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3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害丁。丙担心儿子的生命而没有报警,下午7点左右准备了3万元后送往约定地点。乙取得
甲、乙合谋勒索丙的钱财。甲与丙及丙的儿子丁(17岁)相识。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乙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3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害丁。丙担心儿子的生命而没有报警,下午7点左右准备了3万元后送往约定地点。乙取得
admin
2009-04-23
33
问题
甲、乙合谋勒索丙的钱财。甲与丙及丙的儿子丁(17岁)相识。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乙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3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害丁。丙担心儿子的生命而没有报警,下午7点左右准备了3万元后送往约定地点。乙取得钱后通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回家。下列罪名哪些不符合甲、乙的行为性质?
选项
A、绑架罪
B、抢劫罪
C、敲诈勒索罪
D、非法拘禁罪
答案
1,2,8
解析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为:(1)敲诈勒索罪可以是以暴力相威胁,也可以是以宣扬隐私、毁坏财物等相要挟。抢劫罪仅限于暴力威胁。(2)敲诈勒索罪的暴力威胁表现为一种可能性,即如果不答应要求,将要对其实施暴力。抢劫罪的暴力威胁则是现实的,如果不答应要求,犯罪分子将当场使用暴力。(3)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敲诈勒索罪取得财物的多是发出威胁、要挟后的一定期限内。抢劫罪则仅限于当场取得财物,本题中甲乙的行为显然不构成抢劫罪。因此,B项当选。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区别为:(1)在行为方式上,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方式为实施暴力或以实施暴力、损害名誉、宣扬隐私等相威胁;而绑架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实施暴力或者非法拘禁。(2)在行为对象上,敲诈勒索罪的行为对象是被害人,行为人一般是对被害人提出财产要求;而绑架罪的行为对象是包括绑架人质和人质的亲属及相关人等,表现为双重或多重被害人,行为人一般是对人质的亲属提出财产要求。需要提请注意的是,要构成绑架罪必须要有被害人被绑架的事实,否则即构成敲诈勒索罪。本题中,甲只是将丁邀到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谎称丁被绑架,乙取得钱后,甲即与丁分手回家,因本案中并不存在丁被绑架的事实,因而甲、乙成立敲诈勒索罪而不是绑架罪。因此,A项当选,C项不当选。本题中,甲只是将丁邀到游乐场游玩,并没有非法拘禁丁,因此,D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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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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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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