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卷三

admin2017-03-14  26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60题)

选项 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答案B,C

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0条规定,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1条的规定,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商品房包销合同中,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包销出去的房屋,须对包销人承担违约贡任。但是,房屋仍然属于出卖人所有,故不属于无权处分。选项A表述错误,不当选;选项B表述正确,当选。另外,《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3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本题中,买方不具有购房资格,可类推适用第23条规定,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选项C表述正确,当选;选项D表述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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