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无进口权,委托乙公司为自己进口一批汽车配件,乙公司则以自己的名义与国外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购进甲所需要的配件,而国外丙公司并不知道乙公司是为甲公司购买的,此合同如果出现履行障碍,可以采用以下哪些方式处理?( )

admin2014-04-28  22

问题 甲公司无进口权,委托乙公司为自己进口一批汽车配件,乙公司则以自己的名义与国外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购进甲所需要的配件,而国外丙公司并不知道乙公司是为甲公司购买的,此合同如果出现履行障碍,可以采用以下哪些方式处理?(    )

选项 A、乙公司向国外丙公司披露甲公司后,丙公司可以选择甲公司或者乙公司作为相对入主张其权利
B、国外丙公司在选择甲公司后不得再向乙公司要求履行
C、国外丙公司在选择乙公司后不得再向甲公司要求履行
D、乙公司向国外甲公司披露国外丙公司后,甲公司可以直接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即使订立合同时丙公司如果知道委托人是甲公司就不订立合同

答案1,2,4

解析 《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依此及相关理论可以认定题中系委托合同。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依此,ABC项正确,而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cO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