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国人李龙与甲国人胡特因合同关系发生纠纷,经甲国法院生效裁决确定,李龙应当向胡特支付价款。现欲在中国执行该判决,应如何处理?
中国人李龙与甲国人胡特因合同关系发生纠纷,经甲国法院生效裁决确定,李龙应当向胡特支付价款。现欲在中国执行该判决,应如何处理?
admin
2013-01-11
28
问题
中国人李龙与甲国人胡特因合同关系发生纠纷,经甲国法院生效裁决确定,李龙应当向胡特支付价款。现欲在中国执行该判决,应如何处理?
选项
A、胡特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
B、甲国法院也可以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请求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C、如果甲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胡特可以向中国法院起诉
D、如果是甲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由胡特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答案
A,B,C,D
解析
《民诉意见》第318条规定:“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如果该法院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予以执行。”由此A、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由此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由此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Y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自有城市房屋1间,2007年4月2日与乙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9月8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要出卖该房屋的情况告知了乙。到了12月9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7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哪些不属于单位犯罪的主体?()
假设回避事由均成立,则刘某可对不同阶段的下列人员中的哪些提出回避申请?()本案的审判人员及审判组织,哪些应当回避?()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合伙人的观点不一致,或者有一些问题没有搞清,于是他们共同向律师进行咨询。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91-94题:为了增加合伙企业的资金实力,甲、乙、丙想吸收新的合伙人人伙,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构成违宪?()
某选区共有选民13679人,高某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高某可以当选?()
某证券公司在组织筹备阶段,由出资人共同协商推荐董事候选人,出资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名单时,提出候选人中有人不能担任董事。下列哪些人依法不能担任董事?()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的义务主要包括()。
重罪十条始于:()。
随机试题
范例教学理论的提出者是【】
女,8岁。因突然心慌、脉速、昏迷,神志不清入院,呼气有烂苹果味。家长诉:近5个月有多饮、多尿、便秘、消瘦,可能的医疗诊断是
下列哪种情况适用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的“空转”______。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当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下列有关公司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学术界把明末以后称作“中西文化融会期”。促成这一“文化融会期”出现的主要因素是()。
H市人民政府为建幼儿园,向该市S银行贷款1000万元,到期末能偿还,S银行以H市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一个蓄水池注满水需要40分钟,将水排光需要1个小时,同时打开放水口和排水口,将半满的水池放水到4/5,需要多长时间?()
有的哲学家说,在大风扬起的尘土中,每一粒尘土的运动状况都是纯粹必然的。这是一种()。
以“团结合作”为主题。组织一次大约50人参加的拓展培训活动。你怎么组织?
下列医学常识叙述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