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3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3题)
admin
2014-09-16
37
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3题)
选项
A、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C、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答案
B
解析
本题的核心考点是期间的计算与适用。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期间分为法定期间与指定期间,法定期间通常属于不可变期间,而指定期间均为可变期间。第二,诉讼文书在路途上的时间不计入审限。第三,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耽误期间,可以申请顺延期间,但法院不得依职权顺延。第四,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不受审限的限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s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
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3间。乙乘丙长期外出之机,将3间房屋卖给丁,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飞跃公司开发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黄某购买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声明。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依据与神龙大厦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A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责令神龙大厦承担因提供的承租房屋内空气中的氨气严重超标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8万元。A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神龙大厦请求A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民事案件的执行,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先计入()科目。
对“WS”的描述,错误的是
A.表里同治B.审因论治C.异病同治D.同病异治E.内外兼治不同疾病,发展过程中,如果出现了相同的病机,也可以采用同一种方法治疗;属于()
()不是承包商设计义务的一般要求。
关于债券的特征描述错误的是( )。
()是指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场上能够迅速地转化为现金而不致遭受损失的能力。
影响供暖管网室外管的布置类型的因素包括()。
白酒的主要香型有()等。
过度探索行为:指好奇的兴趣不是随着对新事物熟悉程度的增加而下降,而是持续不减,结果造成对所着迷事物损毁的行为。下列属于过度探索行为的是()。
衡量信息系统成败的最主要的、甚至唯一的标准是系统是否得到【】。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