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本院的某一判决确有错误需要再审,那么有权决定提起再审的是: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本院的某一判决确有错误需要再审,那么有权决定提起再审的是:
admin
2022-01-27
22
问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本院的某一判决确有错误需要再审,那么有权决定提起再审的是:
选项
A、本级人民法院院长
B、本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C、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D、上级法院
答案
4
解析
依《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的规定,院长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一般认为,本级人民法院中有权提起再审白勺主体是院长和审委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q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下列各项说法正确的有:
甲诉乙违约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裁判作出后,甲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中存在违法缺席判决的情形,遂裁定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甲依旧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发现一审法院在重审时依旧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甲诉乙继承遗产纠纷一案,丙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时,甲当场口头表示不上诉,但在上诉期内又向一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乙当场口头表示上诉,而且在上诉期届满的头一天到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向一审人民法院邮寄了
甲欲为其多年好友乙以及乙的10岁的儿子小乙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若乙同意甲为其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的是:()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出资,已交付未登记。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登记未交付。丙一直未履行任何出资义务。丁以货币1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立即将该10万元转走。下列为正确的选项是:()
田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田父将其送至医院,医院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手术,手术失败,田某死亡。田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违规操作,应对田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23题)
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人李某在为消费者黄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路人王某砸成重伤。李某是乙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此前曾多次发生类似小事故,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未予换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2l题)
张平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设立“金地”肉制品加工厂。2011年5月,因瘦肉精事件影响,张平为减少风险,打算将加工厂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形式。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第28题)
随机试题
A.玻片压诊法B.皮肤划痕试验C.Wood灯检查D.醋酸白试验E.真菌镜检寻常狼疮
诊断CML最特异的指标是
胸廓的构成不包括
当x>0时,下列不等式中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多头套期保值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
某企业财务总监请你帮助编制现金预算。已知2014年11月初短期借款为1000万元,假设年利率为6%,长期借款1500万元,假设年利率8%,预计11月现金余缺为一550万元。该企业规定现金不足时,通过银行借款解决(假设现利率为6%),借款额为10万元的整
设随机变量X~B(1,),Y~E(1),且X与Y相互独立,记Z=(2X一1)Y,(Y,Z)的分布函数为F(y,z).试求:(Ⅰ)Z的概率密度fZ(z);(Ⅱ)F(2,一1)的值.
微分方程y"+y=x2+1+sinx的特解形式可设为
以下关于城域网建设的描述中,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