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田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田父将其送至医院,医院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手术,手术失败,田某死亡。田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违规操作,应对田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23题)
田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田父将其送至医院,医院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手术,手术失败,田某死亡。田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违规操作,应对田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23题)
admin
2018-03-23
77
问题
田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田父将其送至医院,医院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手术,手术失败,田某死亡。田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违规操作,应对田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23题)
选项
A、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
B、医院实施该手术,无法取得田某的同意,可自主决定
C、如因医疗器械缺陷致损,患方只能向生产者主张赔偿
D、医院有权拒绝提供相关病历,且不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答案
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医疗损害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医疗损害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故A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据此,医院实施该手术,无法取得田某同意的,应取得田某近亲属(题目中还交代了田某父亲这一因素)的书面同意,故B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据此,因医疗器械缺陷致损的,患者既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故C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据此,医院如果拒绝提供相关病例,需要承担不利后果,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w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有A车和B车,甲欲出售A车。乙到甲家详细查看A车后,愿意以10万元购买A车,甲表示同意。为了郑重其事,甲提出就A车的买卖订立书面合同。甲拟定了两份书面合同并签名后,将合同邮寄给乙,乙发现甲因疏忽大意将A车写成了B车,但乙未作理会,在两份合同上签名,将其中
甲发明了某药品,首先于2007年3月1日向印度提出专利申请(后获印度授权),后甲又于2007年12月1日向中国申请专利,并申请了优先权。其间,乙独立研发出该药品,并于2007年9月1日做好了制造该药品的必要准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8月1日作出授
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约定:甲、乙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自乙向甲支付50万元定金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后,乙一直未向甲支付定金,甲仍按照约定期限向乙交付了房屋并给乙办理了过户登记,但乙也未按照约定于2009年3月1日向甲一次性支付房屋的价款
甲下落不明,甲的妻子乙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于2012年3月1日受理该案。甲的父亲丙因一直反对宣告甲死亡,一病不起,于2012年12月1日死亡(除甲、乙、丁外无其他亲人),留有遗产30万元。甲、乙婚后生一子丁。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
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证担保。李某和甲银行又特别约定,如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甲银行及其支行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届期,张某、李某均未还款,甲银行直接从李某在甲银行下属的丙支行账户内扣划了18万元存款用
胡某于2006年3月10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2009年3月30日,双方商议再借100万元,期限3年。两笔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讨。胡某仅于2010年2月归还借款100万元。关于胡某归还的100万元
王甲、张乙和谢丙于2014年5月成立了一家从事蔬菜批发业务的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王甲出资16万,张乙出资4万元,谢丙出资2万元,王甲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人,合伙协议并没有约定如何分配利润与亏损分担。请回答下列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77题)
随机试题
总结性评价
下列腧穴在五行配属中,属火的是()
A.留样观察法B.常规加速实验法C.经典恒温法D.吸湿加速实验法E.光照加速实验法
海天有限责任公司是A地区一家大型超市,近年来公司第一大股东赵某和第二大股东林某就公司组织机构人员调整问题产生巨大分歧,进而引起严重对立,之后一年多时间内董事会、监事会等皆无法正常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公司营业因而陷入混乱,利润大幅度下滑。面对这种情况,小股东尹
在夏季,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超过(),企业应采取降温措施。
只要你愿意细读科学背后的资料——交织着何等复杂的运气,积累了多少人的心血,那么你便自然而然地感到,在这沉甸甸的血泪交织的深厚历史面前,仅以诺奖来评判,是多么__________的心态,真正的贡献不会因诺奖的有无而被__________。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
Youmusthavebeentroubledbywhentosay"Iloveyou"becauseitisoneofthegreatestpuzzlesinourlife.Whatifyous
下列关于二叉树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Readthearticlebelowabouthowtohandleworkaftertreatmentforcancer.•Choosethecorrectwordorphrasetotillea
Inthewakeof11September,Visionics,aleadingmanufacturer,issuedafactsheetexplaininghowitstechnologycouldenhan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