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项情形不属于军事法院管辖?

admin2009-01-15  23

问题 下列哪项情形不属于军事法院管辖?

选项 A、汪某系军人,在军营内盗窃构成犯罪的
B、军人王某在服役期内犯严重持械抢劫致人重伤的
C、刘某已退役,发现其在服役期内犯违反军人职责罪
D、史某在办理退役手续后非法将部队的在库枪支窃出并出卖的

答案8

解析 《刑诉解释》第20条:现役军人 (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第21条: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1) 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2) 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 (3) 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4) 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依此,D项中史某的行为属于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故不属于军事法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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