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7年司考.卷三.单24)

admin2021-11-02  27

问题 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7年司考.卷三.单24)

选项 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监护人责任。依《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小杰父母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B、C项错误。陈某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属于执行职务行为,其监管不周,应依《侵权责任法》第34条的规定,由其所属的学校承担相应责任,A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可见,对于小涛因小杰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害,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锚相应的补充责任,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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